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

2024-04-17 综合百科 阅读 投稿:本站作者

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

可以。

在执行过程中,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,可以达成和解协议,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。

因此,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,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。

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,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,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。

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,则期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条,在执行中,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,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,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。

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、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,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。

声明:百科网所有作品(图文、音视频)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,仅供网友学习交流。若您的权利被侵害,请联系qiaoqibi@hotmail.com